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,切实体现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,结合盟档案局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政务公开的内容
(一)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盟档案工作的规章、办法和制度,对全盟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,宏观管理;依法对全盟旗县市(区)档案局(馆)、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2、集中统一管理盟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等重要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。
3、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盟直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资料,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,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工作;负责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;收集散失在社会上的档案文件和史料;参与编史修志工作。
4、负责全盟档案宣传工作,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组织并指导旗县市档案学会工作;制定全盟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。
5、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、编目、著录、标引、统计、鉴定、保管、解密、开放、利用等工作。
6、负责全盟旗县市区档案局(馆)和盟直单位档案行政执法工作,依法对违反《档案法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》行为进行查处与上报。
7、完成盟委、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机构设置:
1、领导名单、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:
党组书记、局长白青林同志负责局(馆)全面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。
办公室电话:0479—8212424
副局长宝花同志协助局长工作,分管业务指导一科、档案学会。
办公室电话:0479—8214042
副局长包文杰同志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,分管档案管理科、业务指导二科、局党建工作。
办公室电话:0479—8211278
2、各科室主要职责及联系电话:
办公室: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、事务,负责局机关的公文处理、财务管理、后勤服务、车辆管理及全盟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、统计等。
联系电话:0479—8214056
人事教育科:负责草拟局机关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工资及全盟档案执法、宣传、干部岗位培训、专业教育等。
联系电话:0479—8214661
业务指导一科:负责全盟档案馆、室的业务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9—8213065
业务指导二科:负责全盟经济、科技事业、企业单位的档案业务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9—8212546
档案管理科:负责盟直党政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应入馆档案的接收,馆藏档案的整理、编目、排列上架、鉴定、统计、裱糊修复,收集、征集散存在社会上与我盟有关的历史档案和资料,负责档案的保管、利用、借阅、阅览、复制,档案史料的编纂、公布、出版,档案局网站、现行文件等。
联系电话:0479—8215857
(三)办事指南:
1、办理事项目录:
(1)接收、保管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永久、长期的档案,并负责提供利用;
(2)向全盟各界人士、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提供非涉密的正在执行的向社会公开的现行文件。
2、办理事项规程:
(1)办理事项名称:档案借阅及查阅、现行文件借阅及查阅;
(2)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》、《档案保密制度》、《档案借阅利用制度》、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查阅制度》等;
(3)申办对象:全盟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3、办理条件:
(1)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、现行文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即可查阅。
(2)利用未开放的档案: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、国防建设、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,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国家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。
4、办事程序:
(1)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、现行文件:持有合法证明,档案馆调卷人可根据利用档案或现行文件的内容进行提供利用。
(2)利用档案或现行文件的人员,必须填写《查阅档案登记表》、《查阅现行文件登记表》。
(3)外国人员及华侨利用档案需由盟外事部门报锡盟党委或行署批准后,方可按规定利用档案。
(4)利用档案或现行文件者,如需复制(缩微拍照、复印、摘抄)须填写《复制档案材料申请单》,并注明复制内容,经局(馆)领导审批后,方可复制。
5、办理时限:30分钟内办理完毕。
6、承办机构及电话:
档案保管科:电话:0479—8215857
7、公开承诺、办事纪律及监督规定:
盟档案局办公室为实施首问责任制的监督部门,负责受理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投诉,并在一周内予以调查答复。
投诉电话:0479—8214056。
对局办公室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投诉,请拨打:
主管局长投诉电话:0479—8212424 。
8、本制度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,由局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。
二、政务公开的形式
政务公开事项通过本局网站予以登载、提供、公布。
锡盟档案局
2013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