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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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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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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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工作
1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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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年内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一次工作计1分,解决实际问题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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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上报材料实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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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档案事业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分,近3年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出台加强档案工作的文件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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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档案保护费全部落实计2分,部分落实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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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按时完成盟局交办事项计1分(视完成情况给分)。重大情况及时向盟局上报计1分。迟报、未报者酌情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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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全年向盟局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计2分,否则酌情扣分。按时按要求上报档案统计年报的计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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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按时上报2015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的,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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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法
制宣传
教育工作
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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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法管理档案事业,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或督查计2分,视检查规模、形式及查处违发法案件的情况酌情加2--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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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上报材料实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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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开展“6.9”国际档案日进行档案宣传计2分,年内通过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宣传档
案工作3次以上计1分,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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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档案馆被同级党委、政府及职能部门命名为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计1分。近3年举办展览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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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完成《中国档案报》订阅1份、《档案与社会》订阅30份,得2分。超出每份加0.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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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计1分,结合当地实际办业务培训班得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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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获得“文明单位”称号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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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工作
18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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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地区2014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全部齐全、完整接收进馆计3分。本地区党委和政府重大活动档案及突发事件档案及时进馆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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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文字依据实地检查
检查征集到的
珍贵资料
的档案目检查《接收名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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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征集珍贵档案资料计3分(征集1个人物档案全宗1分,征集革命历史档案5件1分,征集其他珍贵档案、地方特色档案每5件1分),得满为止,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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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对破损、褪变的档案全部进行了抢救计1分,重要历史档案提供复制件计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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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建立现行文件资料服务中心并开展查阅服务计1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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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按本馆《接收名册》接收应进馆档案全部入馆计3分、未达到按比例扣分。本馆有涉及民生的专门档案计2分。(1种0.5分,计满2分为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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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计3分。年内本馆发生一次安全、泄密事故,视严重程度扣5-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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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档
案工作
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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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照《市、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》要求开展自查自评,有达标措施(文字)计2分,达三级馆加5分,达二级馆加10分,达一级馆加20分。年内太仆寺旗档案馆、苏尼特右旗档案馆达到国家三级或二级档案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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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上报材料实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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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》要求,年内2个以上单位达到自治区级单位标准计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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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要求,开展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编制和审批工作计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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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继续抓好民生档案、社区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计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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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科技
档案工作
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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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贯彻《企业档案工作规范》,对企业进行档案执法检查。推进国家档案局10号令的贯彻实施,指导企业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。积极推进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计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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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上报材料实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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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继续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、服务。督促重点建设项目单位,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准备与申报工作计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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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贯彻落实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领证档案管理办法》,加强指导,确保该项工作档案齐全完整,科学归档计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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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信
息化建设
1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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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档案信息化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计1分,制定了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计1分(未制订全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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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上报材料实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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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一台微机;配备复印机、数码摄像机、扫描仪、光盘刻录机、空调机、加湿器、消毒机、防磁柜、温湿度测量与调控设备等计4分,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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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在互联网或政府综合门户建立网站,有独立网址计3分。建立文书档案录入馆藏档案目录1万条计1分,以实际录入数计算,计满7分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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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事业
总体评价
1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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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本年度完成的各项工作情况及档案事业整体水平,分别按一般计5分、较好计10分、优良计15分。近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同级党委、政府表彰的计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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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本年度完成各项工作情况及档案事业整体
水平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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